新污染物危害大!各省份紛紛出臺《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之后,各省份紛紛出爐地方性治理行動方案。
新污染物危害是全球環境問題之一。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無論在國際上還是國內,目前新污染物的治理均處于起步階段。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發現或被關注,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其主要來源是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
總體來說,各個省份出臺的《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采取“篩、評、控”和“禁、減、治”綜合治理措施,確保新污染物源頭、過程、末端全過程環境風險可控。
《方案》從健全治理體系、加強環境監測、堅持源頭嚴管、實施過程嚴控、推動末端治理等方面明確了重點任務,并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補充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具備較強新污染物調查、監測、評估能力。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基礎治理能力全面加強。
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遵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統籌推進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制度和科技支撐保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促進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提升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水平。